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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聘用研究生助管及兼职学生辅导员的通知

作者:佚名 来源:本站原创 浏览: 发布时间:2016-09-19 13:26:12 【字体:

全体研究生同学:

为培养我校研究生的工作实践能力,提高研究生综合素质,为部分能力突出、表现优秀的研究生提供勤工助学机会,帮助同学们顺利完成学业,学校决定面向在校研究生设置管理助理(以下简称助管)岗位及兼职担任本科学生辅导员(以下简称学生辅导员)岗位。现就聘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聘用岗位 

本次聘用研究生助管岗位共16个,学生辅导员岗位26,具体名单见附件1 

二、报名条件 

(一)助管

1.全日制在校研究生且未超过规定基本学制年限;

2.思想政治素质过硬,身心健康,品德和学业情况良好;

3.导师同意。

(二)学生辅导员

1.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及硕士三年级研究生且未超过规定基本学制年限(如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不足可同意硕士二年级研究生申报);

2.具备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素质,原则上应是中共党员或预备党员;

3.热爱大学生思想政治工作,热爱学生,具有奉献精神和开拓创新精神;

4.具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协调能力、语言文字表达能力、调研能力;

5.导师同意。

三、报名程序及面试安排 

1920日——23日,符合条件的研究生填写助管岗位申请表或学生辅导员岗位申请表(每人限报一个岗位),经各学院、导师填写推荐意见后,由本人交至研究生处,校本部为老科研楼505办公室,南校区为行政楼239办公室(联系人:武老师;联系电话18640375304)。 

2926日,研究生处根据申请表对申请人进行初步筛选,将符合条件的申请表送至各设岗单位。 

3927日——29日,设岗单位自行组织面试,确定助管名单,并在本部门公示且无异议后,将聘任结果统一报送研究生处(部)。

4930日,研究生处公布助管及学生辅导员岗位聘用名单。

 四、工作时间及报酬 

岗位满工作量标准为不少于每周工作10小时,每月工作40小时,满工作量的助管学生每月发放600元的薪酬,不满工作量的按比例折算。

本次公开聘用的研究生助管及学生辅导员岗位使用期限为2016108日——2017113日,各设岗单位根据学生实际工作时间考核发放,按月结算。 

五、日常管理 

1.研究生助管及学生辅导员的日常管理、考勤和考核由各设岗单位负责。具体工作时间由用人单位与学生协商确定。 

2.对于不能胜任岗位工作的学生,聘用单位可以停止其工作,及时更换。 

六、其他 

1. 学校对有意向从事助管及学生辅导员工作的研究生实行学期聘任制,每位研究生每学期只可受聘担任一项工作。学校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优先录用。

2.在聘期结束后,能够完成岗位工作,表现良好者,可由研究生处和聘用单位共同出具工作鉴定证明记入学生档案。 

附件1:岗位需求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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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下载文件:岗位需求汇总20160918.xls

 


 

附件2:研究生助管岗位申请—审批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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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下载文件:学生版-沈阳药科大学研究生助管岗位申请—审批表.doc

 


附件3:研究生担任本科学生辅导员岗位申请—审批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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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下载文件:学生版-沈阳药科大学研究生兼职本科辅导员岗位申请—审批表.doc

 


 

            研究生处

2016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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