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及全体毕业研究生:
为做好2016届毕业研究生离校工作,使广大毕业生愉快、安全、顺利地离开学校走上工作岗位,各学院要认真做好毕业研究生的思想教育工作和“安全文明离校”教育工作,使学生离校工作正常进行,根据学校的安排,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加强对毕业生的教育管理,积极组织开展毕业生文明离校活动
1、认真组织开展毕业生爱校教育。各学院组织召开毕业生座谈会、开展为母校教育教学改革提建议等活动。教育毕业生感恩师情、珍惜同学友谊,树立“今天我以母校为荣,明天母校以我为荣”的观念。倡导文明、守纪、感恩、团结的良好风尚。号召毕业生向校友基金会捐款,同时向毕业生征集内容积极健康的毕业留念照片,学校将统一制作于毕业典礼前播放。
2、高度重视毕业生心理健康教育。毕业生在离校前的这段时间心理波动较大,情绪很容易受到影响,心理健康教育尤为重要。缓解部分毕业生因多种原因产生的焦虑和不稳定情绪,减轻他们的心理负担,增强心理调适能力和心理承受能力,鼓励他们以积极健康的心态走向社会。
3、切实加强毕业生纪律教育。重申学校纪律,整治安全隐患,强化行为管理,教育毕业生自觉遵守学校的管理规定,文明礼貌,遵纪守法,不破坏公物,不酗酒滋事,不影响他人学习生活,为低年级同学树立良好榜样。如出现违反校纪校规行为的,将视情节给予校纪处理,决不姑息迁就。
4、要加强毕业生的安全教育,要确保毕业生在离校过程中的人身和财产安全。要教育毕业生在旅途中的安全防范意识。
5、要建立和落实毕业生文明离校“学院党委副书记——研究生辅导员——学院班级干部”三级责任制度,要切实将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做好毕业生就业派遣及档案户口转寄工作
1、按照招生就业处的要求,已经签订就业协议的研究生及考取博士研究生或进入博士后流动站的研究生,请于6月14日前将签约完毕的《就业协议书》、部分城市的落户指标接收函、考取研究生的《调档函》等材料上交到金杯楼五楼就业办公室,以便办理档案转寄、户口迁移等相关手续;截至6月14日如未提交任何就业材料或者与有户籍限制地区用人单位签署就业协议的而未上交就业协议书和落户指标的同学,学校将该生派遣回生源地。超过6月14日,学校就业计划将不再更改,根据辽宁省大学生就业创业服务中心通知,今年暂停办理就业代理有关手续,办理改派有关详情请参照《沈阳药科大学2016届毕业生毕业离校就业指导服务手册》。
2、研究生处负责毕业研究生的档案转寄工作。我处根据学校就业办公室派遣计划于7月8日邮寄第一批毕业生档案。有意并确定办理改派手续的毕业研究生,可在6月29日——7月1日间到研究生处武老师处(老科研楼5楼504)办理档案暂时保留手续,档案将暂时不予寄发。研究生改派后的《报到证》下联《通知书》,就业办公室集中转交给研究生处,7月21日研究生处将根据毕业研究生先期档案暂时保留申请的情况以及办理改派后返回《报到证》下联“通知书”的情况,寄发第二批毕业研究生档案。
三、毕业研究生的健康检查工作
学校不统一组织毕业生进行体检工作,如用人单位有体检需要,请毕业生本人自行到符合条件的医院进行体检。
四、全体毕业生合影留念
毕业照相时间为6月15日上午,地点学校操场,请毕业研究生着学院统一发放的毕业纪念文化衫准时参加并邀请研究生导师参加,如有变化另行通知。
各学院照相时间安排:
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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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相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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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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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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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药工程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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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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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药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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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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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命科学与生物制药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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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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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管理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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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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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毕业生办理离校通知单上相关事项
所有毕业研究生(包括博士、硕士、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毕业人员)都必须办理离校手续。请各位研究生于6月中下旬到各部门办理相关手续。
1、组织关系:党员先到学院组织员处办理相关手续,再到组织人事部办理党员关系;团员先将团员证交给班长再由班长统一到校团委办理团关系(详见校团委网站通知),其余人员不用办理组织关系。
2、计财处:请各位研究生于6月21-24日去财务处办理相关离校手续。
3、提交论文:6月21-24日,请研究生将学位论文交送图书馆采编部,如需保密请申请,具体详情请登陆图书馆主页,咨询电话:23986182。
4、退图书证:图书馆将在6月13日停止借书,各位研究生必须在近期内把所借图书归还图书馆,清还欠款,在6月21-24日期间,硕士研究生需以班级为单位集体收齐借书证到图书馆社会科学借书处(205)办理借书证注销手续;博士毕业生可自行办理。
5、后勤处:毕业研究生于6月30日办理退寝手续(不可提前办理),若男生去女生宿舍帮忙必须带有效证件,在值班室办理登记手续,所有毕业生需在7月1日晚10:00点前彻底离校;毕业研究生以班级为单位于6月27日到七号楼二楼餐饮科财务室办理饭卡退款手续,无需收齐饭卡,直接按毕业生名单领取饭卡余额(27-30日可用现金就餐)。
6、退学生证:各学院于6月24日上午8:30-11:30按班级安排班长将毕业硕士研究生证收齐,到研究生处注销,注销后返还学生留作纪念,博士研究生可自行办理,学校不予开具火车乘车区间证明。
7、报到证和户口迁移证请于6月29日上午10:00-11:00到各学院办公室领取。
8、硕士毕业生请于6月30日下午4:30-5:30持办理完毕的离校通知单到各学院领取毕业证和学位证。博士毕业生请于6月30日下午4:30-5:30持办理完毕的离校通知单到研究生处领取毕业证及学位证复印件。博士学位证及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学生学位证原件需公示三个月,领取时间另行通知。
9、6月23-30日,学校统一安排邮政、物流公司办理行李托运手续,学生自行联系的物流公司不能进入学校。
六、毕业典礼暨学位授予仪式
时间:6月30日下午2:00
地点:学校俱乐部
请所有学位获得者穿戴好学位服参加,校学位委员会主席将为每位获得博士学位研究生授予学位,校学位委员会委员将为每位获得硕士学位研究生授予学位。学位授予仪式结束,在操场合影留念。
借取学位服安排:请各位研究生于6月24日下午3:00-5:00到老科研楼五楼学术报告厅租借学位服,每件学位服收取押金50元。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必须以班级为单位收齐押金,班级负责人将押金交给学院负责人,学院负责人于23日下午将学院所有押金收起后统一交研究生处。各班级负责人于24日下午拿着租借学位服凭证到研究生处领取学位服。请各班负责人自行准备装学位服所需的纸箱、编织袋。
博士研究生以教研室为单位直接到研究生处租借学位服,现场收取押金。
学位授予仪式时,须按照《学位服着装规范》(附件二)要求的着装规范穿戴好学位服,准时参加,禁止着短裤、短裙、拖鞋者上台授予学位。
归还学位服安排:
请各位研究生于6月30日下午4:30-6:00到老科研楼5楼学术报告厅归还学位服。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按照租借时的班级为单位归还学位服。
博士研究生以教研室为单位到研究生处归还学位服。
以上事宜,请及时关注研究生教育网及学院通知,如有变化,另行通知。
附件一:2016届毕业研究生毕业工作日程安排表
附件二:学位服着装规范
沈阳药科大学研究生处
2016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