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全国、辽宁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2015年的相关通知要求,今年学生在国家开发银行办理生源地助学贷款的具体工作流程有新变动,现就我校做好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的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组织学生做好诚信教育和还款宣传等工作
各学院、期队应将诚信教育列入学生工作的一项重要工作,定期开展、长期持续,通过多种形式组织开展诚信教育,既要注重金融知识宣传,又要加强自立自强教育,不断提高大学生的责任意识、感恩意识、守信意识、自强成才意识,帮助学生树立诚信为荣、失信为耻的思想道德观念。
二、组织学生网上填写续贷声明(6月30日前)
1. 2015年,所有在国家开发银行申请继续办理助学贷款的学生,需自己登陆国开行的“学生在线服务系统”,填写续贷声明。
2. 登陆进去之后,在“贷款申请”功能中提出续贷申请并填写续贷声明。申请中如实填写自己的个人信息,加“*”号的信息都是必填项目,如果不填,将不予通过审核。续贷声明要求用200字左右,总结、陈述自己一年来的思想和学习进步情况。
3. 学生填写续贷申请完成并提交后,由学校资助管理部门查看并填写审核意见。对内容不实或不符合要求的续贷声明,退回学生重新填写后再次审核。
4. 网上续贷申请完成后,暑假回家庭所在地的资助管理中心办理相关贷款手续,9月开学后将《借款合同》、《受理证明》带回学校交学校的资助管理中心,由学校录入回执。
5. 首次申请贷款的,也需要在网上完成申请,然后回当地资助管理中心办理,并于9月开学后将相关材料带回学校交资助管理中心。
6. 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全国统一服务热线:95593,学生在办理过程中遇到任何问题都可拨打上面服务电话。(咨询时间:周一到周五8:00—18:00)
三、组织毕业生网上完成毕业确认工作(6月30日前)
在国家开发银行办理助学贷款的学生毕业前,都要登陆国开行的“学生在线服务系统”,在“个人信息变更”功能中填写就业信息、更新联系方式后,在“毕业确认申请”功能中提交毕业确认申请。
学校资助管理中心经办人核实毕业确认的学生相关信息后,在系统中导出一份《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毕业确认表》,交给学生。
办理毕业确认后,学生要牢记在线系统的用户名和密码,养成定期登陆学生在线服务系统的习惯,及时登陆修改有关个人信息。学生在每年的11月1日后登陆学生在线服务系统查看本年应还利息、应还本金的数额。
继续攻读更高学历的借款学生,也要进行毕业确认。学生在拿到录取通知书后要前往县级资助管理中心办理还款计划变更,可以让自己在读书期间可以继续享受国家财政贴息政策,从更高学历毕业后再开始进行还款。
四、及时办理回执(10月10日前)
暑假回家后成功办理国开行生源地助学贷款的学生,在开学后应及时将《借款合同》和《受理证明》等材料交给辅导员老师,由辅导员老师统一提交校资助管理中心。每年回执录入的截止时间为申请当年的10月10日,要求学生在返校后务必及时提交相关材料,以免影响学生当年的贷款申请工作。
学生处
2015年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