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及全体毕业研究生:
	
		为做好2015届毕业研究生离校工作,使广大毕业生愉快、安全、顺利地离开学校走上工作岗位,各学院要认真做好毕业研究生的思想教育工作和“安全文明离校”教育工作,使学生离校工作正常进行,根据学校的安排,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加强对毕业生的教育管理,积极组织开展毕业生文明离校活动
		    1、认真组织开展毕业生爱校教育。各学院组织召开毕业生座谈会、开展为母校教育教学改革提建议等活动。教育毕业生感恩师情、珍惜同学友谊,树立“今天我以母校为荣,明天母校以我为荣”的观念。倡导文明、守纪、感恩、团结的良好风尚。号召毕业生向校友基金会捐款,同时向毕业生征集内容积极健康的毕业留念照片,学校将统一制作于毕业典礼前播放。
		    2、高度重视毕业生心理健康教育。毕业生在离校前的这段时间心理波动较大,情绪很容易受到影响,心理健康教育尤为重要。缓解部分毕业生因多种原因产生的焦虑和不稳定情绪,减轻他们的心理负担,增强心理调适能力和心理承受能力,鼓励他们以积极健康的心态走向社会。
		    3、切实加强毕业生纪律教育。重申学校纪律,整治安全隐患,强化行为管理,教育毕业生自觉遵守学校的管理规定,文明礼貌,遵纪守法,不破坏公物,不酗酒滋事,不影响他人学习生活,为低年级同学树立良好榜样。如出现违反校纪校规行为的,将视情节给予校纪处理,决不姑息迁就。
		    4、要加强毕业生的安全教育,要确保毕业生在离校过程中的人身和财产安全。要教育毕业生在旅途中的安全防范意识。
	
		5、要建立和落实毕业生文明离校责任制,并由各学院主管研究生工作领导进行监督,要切实将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做好毕业生就业派遣及档案户口转寄工作
	
		1、按照招生就业处的要求,已经签订就业协议的研究生及考取博士研究生或进入博士后流动站的研究生,请于6月15日前将签约完毕的《就业协议书》、部分城市的落户指标接收函、考取研究生的《调档函》等材料上交到就业办公室(机关楼216房间),以便办理档案转寄、户口迁移等相关手续;截至6月15日如未提交任何就业材料或者与有户籍限制地区用人单位签署就业协议的而未上交就业协议书和落户指标的同学,学校将该生派遣回生源地。超过6月15日,学校就业计划将不再更改,就业办公室在为毕业生办理就业代理时间为6月10日,办理改派时间为7月15——21日,详情请登录沈阳药科大学就业信息网查询。
	
		2、研究生处负责毕业研究生的档案转寄工作。我处根据学校就业办派遣计划于7月10日邮寄第一批毕业生档案。有意办理改派手续的毕业研究生,可在6月29日——7月3日间到研究生处武老师处(老科研楼5楼504)办理档案暂时保留手续,档案将暂时不予寄发。7月15——21日办理改派的毕业研究生要在此时间段内将改派后的《报到证》下联“通知书”返回交给研究生处,7月21日研究生处将根据毕业研究生先期档案暂时保留申请的情况以及办理改派后返回《报到证》下联“通知书”的情况,寄发第二批毕业研究生档案。如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好改派手续,学校将按第一次派遣地址邮寄档案。
	
		三、毕业研究生的健康检查工作
	
		学校不统一组织毕业生进行体检工作,如用人单位有体检需要,请毕业生本人自行到符合条件的医院进行体检。
	
		四、全体毕业生合影留念
	
		毕业照相时间为6月17日上午9:20,地点学校操场,请毕业研究生着学校统一发放的毕业纪念文化衫准时参加并邀请研究生导师参加,如有变化另行通知。
	
		五、毕业生办理离校通知单上相关事项
	
		所有毕业研究生(包括博士、硕士、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毕业人员)都必须办理离校手续。请各位研究生于6月中下旬到各部门办理相关手续。
	
		1、组织关系:党员先到学院组织员处办理相关手续,再到组织人事部办理党员关系;团员先将团员证交给班长再由班长统一到校团委办理团关系(详见校团委网站通知),其余人员不用办理组织关系。
	
		2、计财处:请各位研究生于6月23-26日去财务处办理相关离校手续。
	
		3、提交论文:6月23-26日,请研究生将学位论文交送图书馆采编部,如需保密请申请,具体详情请登陆图书馆主页,咨询电话:23986182。
	
		4、退图书证、电子阅览室上机卡:图书馆将在6月15日停止借书,各位研究生必须在近期内把所借图书归还图书馆,清还欠款,在6月23-26日期间,硕士研究生需以班级为单位集体收齐借书证、电子阅览室上机卡到图书馆社会科学借书处(205)办理借书证注销手续,到科技阅览室(402)办理上机卡退卡及退费手续;博士毕业生可自行办理。
	
		5、后勤处:毕业研究生于6月30日办理退寝手续(不可提前办理),若男生去女生宿舍帮忙必须带有效证件,在值班室办理登记手续,所有毕业生需在7月1日晚10:00点前彻底离校;毕业研究生以班级为单位于6月26日到七号楼二楼餐饮科财务室办理饭卡退款手续,无需收齐饭卡,直接按毕业生名单领取饭卡余额(26-30日可用现金就餐)。
	
		6、退学生证:各学院于6月24日上午8:30-11:30按班级安排班长将毕业硕士研究生证收齐,到研究生处注销,注销后返还学生留作纪念,博士研究生可自行办理,学校不予开具火车乘车区间证明。
	
		7、报到证和户口迁移证请于6月29日上午10:00-11:00到各学院办公室领取。
	
		8、硕士毕业生请于6月30日下午5:00-6:00持办理完毕的离校通知单到各学院领取毕业证和学位证。博士毕业生请于6月30日下午5:00-6:00持办理完毕的离校通知单到研究生处领取毕业证。博士学位证及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学生学位证需公示三个月,领取时间另行通知。
	
		9、6月23-30日,学校统一安排邮政、物流公司办理行李托运手续,学生自行联系的物流公司不能进入学校。
	
		六、毕业典礼暨学位授予仪式
	
		时间:6月30日下午2:00
	
		地点:学校俱乐部
	
		请所有学位获得者穿戴好学位服参加,校学位委员会主席将为每位获得博士学位研究生授予学位,校学位委员会委员将为每位获得硕士学位研究生授予学位。学位授予仪式结束,在操场合影留念。
	
		借取学位服安排:请各位研究生(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必须以班级为单位收齐押金后,到研究生处统一领取)于6月24日下午3:00-5:00到学位办公室借学位服,每件学位服收取押金100元;学位授予仪式时,须按照《学位服着装规范》(附件二)要求的着装规范穿戴好学位服,准时参加,禁止着短裤、短裙、拖鞋者上台授予学位。
	
		归还学位服安排:请各位研究生(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必须以班级为单位到研究生处统一归还)于6月30日下午5:00-6:30到学位办公室归还学位服。
	
		以上事宜,请及时关注研究生教育网及学院通知,如有变化,另行通知。
	
		附件一:2015届毕业研究生毕业工作日程安排表
	
		附件二:学位服着装规范
	
		 
	
		               
	
		          沈阳药科大学研究生处
	
		                2015年6月10日
 
	 
	
		
			
				| 
						附件一:2015届毕业研究生毕业工作日程安排表 | 
			
				| 
						日期 | 
						时间 | 
						内容 | 
						地点 | 
						  | 
			
				| 
						6.10(周三) | 
						下午2:00 | 
						毕业生就业代理说明会 | 
						新一教室 | 
						  | 
			
				| 
						6.17(周三) | 
						上午9:20 | 
						照集体毕业照 | 
						操场 | 
						  | 
			
				| 
						  6.23—26  | 
						上班时间 | 
						以班级为单位退图书证、电子阅览卡 | 
						二楼社会科学借书处205、四楼电子阅览室402 | 
						  | 
			
				| 
						提交学位论文 | 
						图书馆一楼采编室 | 
						  | 
			
				| 
						6.24(周三) | 
						上午8:30-11:30 | 
						以班级为单位退研究生证,博士生自行办理 | 
						研究生处504办公室 | 
						  | 
			
				| 
						6.24(周三) | 
						下午3:00-5:00 | 
						以班级为单位借学位服,每件押金100元 | 
						研究生学术报告厅 | 
						  | 
			
				| 
						6.26(周五) | 
						上班时间 | 
						以班级为单位办理饭卡退费 | 
						7号楼2楼餐饮科财务室 | 
						  | 
			
				| 
						6.29(周一) | 
						上午10:00-11:00 | 
						领取户口和报到证 | 
						各学院院办 | 
						  | 
			
				| 
						6.30(周二) | 
						下午2:00 | 
						毕业典礼暨学位授予仪式,请全体毕业生按着装规范穿戴好学位服准时参加,请勿穿短裤、裙子、拖鞋等不规范服装 | 
						俱乐部 | 
						  | 
			
				| 
						6.30(周二) | 
						下午 | 
						学位授予仪式结束后照集体学位照 | 
						操场 | 
						  | 
			
				| 
						6.30(周二) | 
						下午5:00-6:00 | 
						以班级为单位归还学位服 | 
						研究生学术报告厅 | 
						  | 
			
				| 
						6.30(周二) | 
						下午5:00-6:00 | 
						凭离校通知单领取学位证书、毕业证书 | 
						药学院:新科研楼415;制药工程学院:主楼316;中药学院:新科研楼720;管理学院:金杯楼505;生命学院:主楼429;研究生处:老科研楼504 | 
						  | 
			
				| 
						6.30(周二) | 
						全天  | 
						办理退寝手续 | 
						宿舍楼值班室 | 
						  | 
			
				| 
						  6.23—30 | 
						全天 | 
						办理行李托运手续 | 
						1、4号宿舍楼下 | 
						  | 
		
	
 
	 
	附件二:
	学位服着装规范
	  学位服是学位的有形的、可见的标志之一。实行学位服,有利于进一步完善我国的学位制度,有利于全社会进一步尊重知识和人才,有利于激发攻读学位者的学习积极性,有利于加强学位授予工作的管理和国际交流。
	实行学位服,是一件严肃认真的工作。学位服只限于学位获得者、攻读学位者及学位授予单位的校(院、所)长、学位评定委员会主席及委员(或导师)在学位论文答辩会、学位授予仪式、名誉博士学位授予仪式、毕业典礼及校(院、所)庆庆典等场合穿着使用,不得滥用。 
	  学位服作为专用服装。着装应符合下列规范: 
	  一、学位帽 
	  学位帽为方型黑色。 
	  戴学位帽时,帽子开口的部位置于脑后正中,帽顶与着装人的视线平行。 
	  二、流苏 
	  博士学位流苏为红色,硕士学位流苏为深蓝色,校(院、所)长帽流苏为黄色。 
	  流苏系挂在帽顶的帽结上,沿帽檐自然下垂。未授予学位时,流苏垂在着装人所戴学位帽右前侧中部;学位授予仪式上,授予学位后,由学位评定委员会主席(或校、院、所长)把流苏从着装人的帽檐右前侧移到左前侧中部,并呈自然下垂状。 
	  校(院、所)长、学位评定委员会主席及委员(或导师)及已获学位者,其流苏均垂在所戴学位帽的左前侧中部。 
	  三、学位袍 
	  博士学位袍为黑、红两色,硕士学位袍为蓝、深蓝两色,校长服为红、黑两色。 
	  穿着学位袍,应自然合体。学位袍外不得加套其他服装。 
	  四、垂布 
	  垂布为套头三角兜型,饰边处按文、理、工、农、医、军事六大类分别标为粉、灰、黄、绿、白、红颜色。 
	  垂布佩戴在学位袍外,套头披在肩背处,铺平过肩,扣绊扣在学位袍最上面纽扣上,三角兜自然垂在背后。垂布按授予学位的文、理、工、农、医、军事六大类分别佩戴。 
	  五、附属着装 
	  内衣:应着白或浅色衬衫。男士系领带,女士可扎领结。
	    裤子:应着深色裤子,禁止着短裤、裙子。 
	  鞋子:应着深色皮鞋,禁止着拖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