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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聘用研究生助管的通知

作者:佚名 来源:本站原创 浏览: 发布时间:2015-03-10 08:15:40 【字体:

全体研究生同学:

为培养我校研究生的工作实践能力,提高研究生综合素质,为部分能力突出、表现优秀的研究生提供勤工助学机会,帮助同学们顺利完成学业,学校决定面向在校研究生设置管理助理(以下简称助管)岗位。现就聘用研究生助管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聘用岗位 

本次聘用研究生助管岗位共17个,具体名单见附件1 

二、报名条件 

1.全日制在校研究生且未超过规定基本学制年限;

2.思想政治素质过硬,身心健康,品德和学业情况良好;

3.导师同意。

三、报名程序及面试安排 

1310日——11日,符合条件的研究生填写助管岗位申请表(每人限报一个岗位),经各学院、导师填写推荐意见后,由本人交至研究生处504办公室(联系人:武老师;联系电话23986093)。 

2312日,研究生处根据申请表对申请人进行初步筛选,将符合条件的申请表送至各设岗单位。 

3313日——16日,设岗单位自行组织面试,确定助管名单,并在本部门公示三日且无异议后,将聘任结果统一报送研究生处(部)。

4317日,研究生处公布助管岗位聘用名单。

 四、工作时间及报酬 

研究生助管岗位满工作量标准为不少于每周工作10小时,每月工作40小时,满工作量的助管学生每月发放600元的薪酬,不满工作量的按比例折算。

本次公开聘用的研究生助管岗位使用期限为2015317日——717日,各设岗单位根据助管实际工作时间考核发放,按月结算。 

五、日常管理 

1.研究生助管的日常管理、考勤和考核由各设岗单位负责。具体工作时间由用人单位与助管学生协商确定。 

2.对于不能胜任岗位工作的助管,聘用单位可以停止其工作,及时更换助管。 

六、其他 

1. 学校对有意向从事助管工作的研究生实行学期聘任制,每位研究生每学期只可受聘担任一项助管工作。学校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优先录用。

2.在助管聘期结束后,能够完成岗位工作,表现良好者,可由研究生处和聘用单位共同出具工作鉴定证明记入学生档案。 

附件1(请到研究生教育信息系统下载附件)

附件2(请到研究生教育信息系统下载附件)

            研究生处

2015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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