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医学高等专科学校是国家教育部批准组建的一所公办全日制普通专科学校,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高层次专业教师,招聘方案公布如下:
一、招聘范围
招聘人数、招聘岗位及招聘条件详见《厦门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岗位信息表》(附件)。
二、招聘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2、热爱党的教育事业,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3、身体健康,体检合格(体检按录用公务员现行标准执行)。
4、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相关待遇
1.编制内教师,与学校签订聘用合同。
2.聘用人员办妥有关招聘手续后,其在聘用期间工资、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等福利待遇按照厦门市事业单位有关规定执行。
3.符合引进人才条件者,在申请办理引进人才审批及确认手续后,按厦门市(厦委〔2010〕34号)规定享受引进人才相关待遇。
四、招聘程序
(一)组织报名
1.报名时间: 2012 年10月 20日起至2013年6月30日。
2.报名方式:报名人员可将相关资料用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至xmmc.rs@163.com,也可信函邮寄到学校人事处。
3. 报名要求
(1) 应聘人员将身份证、个人简历、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职称、资格证书及相关工作证明等复印件寄学校人事处。
(2) 应聘人员应对提供的材料负责,如有弄虚作假的,取消应聘资格。
(二)资格审查
学校人事部门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后,对拟面试人员将电话通知本人。
(三)确定人选
根据面试、考核情况,对拟聘用人选进行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体检合格者,经厦门市人事局审核后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五、未尽事宜由厦门医学高等专科学校负责解释。
六、联系方式
厦门医学高等专科学校人事处,地址:厦门市思明区前埔岩前路8号,(可乘530或126 路公交车到我校下车)
邮 编:361008
联系人:林老师、吕老师
联系电话:0592-5953827,0592-5953826(正常工作时间)
厦门医学高等专科学校
2012年10月.24日
岗位类别 |
招聘岗位 |
|
类别 |
专业 |
其他条件 |
专业技术岗位 |
病理学教师 |
病理生理学 |
博士研究生 |
不限 |
专业技术岗位 |
解剖学教师 |
人体解剖与组织胚胎学 |
博士研究生 |
不限 |
专业技术岗位 |
心理教学与心理咨询教师 |
应用心理学 |
博士研究生 |
不限 |
专业技术岗位 |
预防医学教师 |
流行病与卫生统计 |
博士研究生 |
不限 |
专业技术岗位 |
化学教师 |
分析化学 |
博士研究生 |
不限 |
专业技术岗位 |
药学教师 |
药物分析或药物化学 |
博士研究生 |
不限 |
专业技术岗位 |
药理学教师 |
药理学 |
博士研究生 |
不限 |
专业技术岗位 |
食品检测教师 |
食品科学与工程类 |
博士研究生 |
不限 |
专业技术岗位 |
食品检测教师 |
食品科学与工程类 |
博士研究生 |
不限 |
专业技术岗位 |
化妆品 |
医学美容技术、医疗美容技术 |
博士研究生 |
不限 |
专业技术岗位 |
药理学 |
临床药理学、临床药学 |
博士研究生 |
不限 |
专业技术岗位 |
中药学 |
中药学 |
博士研究生 |
不限 |
专业技术岗位 |
中医学 |
中医学 |
博士研究生 |
不限 |
专业技术岗位 |
基护教师 |
护理学 |
博士研究生 |
不限 |
专业技术岗位 |
基护教师 |
护理学 |
博士研究生 |
不限 |
专业技术岗位 |
内科教师 |
护理学 |
博士研究生 |
不限 |
专业技术岗位 |
外科教师 |
护理学 |
博士研究生 |
不限 |
专业技术岗位 |
妇产教师 |
护理学 |
博士研究生 |
不限 |
专业技术岗位 |
儿科教师 |
护理学 |
博士研究生 |
不限 |
专业技术岗位 |
思政专职教师 |
思想政治教育、马克思主义理论、法律、历史 |
博士研究生 |
不限 |
专业技术岗位 |
口腔医学 |
口腔修复 |
博士研究生 |
不限 |
专业技术岗位 |
眼视光技术 |
眼视光 |
博士研究生 |
不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