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按照《总局核查中心编制外人员招聘工作管理办法》的有关要求,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食品药品审核查验中心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现面向2017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
一、招聘对象及报名条件
(一)招聘对象
2017年全国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不包括未纳入教育部统一招生计划的军校毕业生、非招聘单位定向培养或委托培养的定向生或委培毕业生)。
(二)报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政治素质高,思想品德好,具有良好的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个人品行;
3.工作态度积极,爱岗敬业,事业心、责任感强,具有良好的团队协作和开拓创新精神;
4.关心食品药品安全,有志于从事食品药品检查工作;
5.具备与招聘岗位相适应的学历、专业知识;
6.具备与岗位职责相匹配的工作能力;
7.身体健康,吃苦耐劳,具备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
8.具有较好的文字功底、语言表达和沟通能力;
9.应聘者年龄一般不超过30周岁(即1987年1月1日之后出生);
10.符合招聘岗位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报名方式
(一)招聘岗位及具体要求
岗位代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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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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岗位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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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物研究检查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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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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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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岗位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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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技术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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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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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医学、临床医学、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统计学(生物、医学方向)、药学(药理学、药物分析学、临床药学、药代动力学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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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历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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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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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面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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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党员优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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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在职或应届毕业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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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届毕业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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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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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周岁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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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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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熟悉药品监督管理法律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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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专业英语能力良好,可熟练进行英语阅读和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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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较强的文字组织、语言表达和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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岗位代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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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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岗位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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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学药品检查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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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人数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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岗位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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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技术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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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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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学、药物化学、药物分析、药物制剂,化学、应用化学、化学生物学、生物化学、高分子化学,化工与制药、化学工艺与工程、制药工程、化学工程与工业生物工程、化学制药、化学工程、化学工程与技术、生物化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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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历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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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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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面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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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党员优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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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在职或应届毕业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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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届毕业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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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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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周岁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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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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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熟悉药品监督管理法律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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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专业英语能力良好,可熟练进行英语阅读和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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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较强的文字组织、语言表达和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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岗位代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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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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岗位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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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药检查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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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人数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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岗位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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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技术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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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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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学、药物化学、药物分析、药物制剂,中药学、中药制剂、中药制药、生药学、中药栽培与鉴定学,天然药物化学、植物化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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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历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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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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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面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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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党员优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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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在职或应届毕业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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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届毕业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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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龄条件
|
30周岁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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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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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熟悉药品监督管理法律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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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专业英语能力良好,可熟练进行英语阅读和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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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较强的文字组织、语言表达和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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岗位代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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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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岗位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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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器械检查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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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人数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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岗位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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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技术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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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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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学、临床医学、检验医学、生物工程、生物医学工程、材料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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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历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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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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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面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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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党员优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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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在职或应届毕业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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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届毕业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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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龄条件
|
30周岁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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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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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熟悉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法律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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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专业英语能力良好,可熟练进行英语阅读和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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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较强的文字组织、语言表达和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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岗位代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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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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岗位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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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术研究管理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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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人数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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岗位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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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技术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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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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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学、药理学、药物化学、药物分析、药物制剂、药事管理、临床药学、制药工程、生物制药、临床医学、基础医学、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生物学、化学生物学、分子生物学、生物统计学、生物医学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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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历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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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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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面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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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党员优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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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在职或应届毕业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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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届毕业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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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龄条件
|
30周岁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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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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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熟悉药品监督管理法律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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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专业英语能力良好,可熟练进行英语阅读和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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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较强的文字组织、语言表达和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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岗位代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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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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岗位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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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合作与交流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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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人数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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岗位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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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技术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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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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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学、药理学、药物化学、药物分析、药物制剂、药事管理、临床药学、制药工程、生物制药、临床医学、基础医学、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医学英语、药学英语、生物学、化学生物学、分子生物学、生物医学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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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历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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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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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面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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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党员优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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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在职或应届毕业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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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届毕业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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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龄条件
|
30周岁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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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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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熟悉药品监督管理法律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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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专业英语能力良好,可熟练进行英语阅读和交流,具有国外留学经历者优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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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较强的文字组织、语言表达和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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岗位代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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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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岗位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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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管理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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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人数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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岗位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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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技术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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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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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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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历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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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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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面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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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党员优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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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在职或应届毕业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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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届毕业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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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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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周岁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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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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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了解计算机操作系统、数据库、软件工程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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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具有独立工作能力、较强的学习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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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具有敬业和协作精神,具备良好的沟通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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岗位代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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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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岗位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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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管理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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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人数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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岗位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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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技术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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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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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医学、临床医学、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食品科学与工程、食品质量与安全;药学、药理学、生物药剂学与药物动力学、临床药学、药物化学、药物分析、药物制剂、药事管理;中药学、中药制剂、中药制药、生药学、中药栽培与鉴定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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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历学位
|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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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面貌
|
中共党员优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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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在职或应届毕业生
|
应届毕业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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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龄条件
|
30周岁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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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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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熟悉药品、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法律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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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具有独立工作能力、较强的学习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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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具有敬业和协作精神,具备良好的沟通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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岗位代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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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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岗位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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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管理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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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人数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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岗位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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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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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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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学、法学、文学、管理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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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历学位
|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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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面貌
|
中共党员优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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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在职或应届毕业生
|
应届毕业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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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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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周岁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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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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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具有较强的责任心和原则性,严谨勤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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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具有良好的敬业精神和合作精神。具有独立工作能力、较强的学习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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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较强的文字组织、语言表达和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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岗位代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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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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岗位名称
|
业务受理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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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人数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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岗位类别
|
专业技术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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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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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医学、临床医学、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统计学(生物、医学方向);药理学、生物药剂学与药物动力学、临床药学、药物分析学;毒理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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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历学位
|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
政治面貌
|
中共党员优先
|
社会在职或应届毕业生
|
应届毕业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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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龄条件
|
30周岁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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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条件
|
1.具有较强的责任心和原则性,严谨勤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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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具有良好的敬业精神和合作精神。具有独立工作能力、较强的学习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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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较强的文字组织、语言表达和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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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本次招聘仅采用网上报名,不接受现场报名及其他形式的报名。请复制以下链接到浏览器打开并如实填写《食品药品审核查验中心应聘报名表》(http://www.cfdi.org.cn/cfdi/mOpen?module=open&fun=zhaopin),并以pdf格式上传导师签字、学校研究生管理部门盖章的《推荐信》(见附件)。
报名截止时间为2017年3月10日。应聘者每人限报一个岗位,考生要在应聘报名表中填写详实的通信地址和便捷可靠的联系电话。
2.资格形式审查和报名情况公示:3月中旬,将在核查中心网站http://www.cfdi.org.cn公告符合条件参加考试人员名单,未通过简历筛选的报名人员不再另行通知。
3.资格现场审查和笔试:3月底,组织现场资格审查,参加考试人员需持相关材料,到指定地点进行确认。经形式资格审查后,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与岗位拟招聘人数比例一般不低于5∶1以上方可开考。低于比例的,将取消岗位招聘。
(三)注意事项
1.报名人员应对在网上提交的材料负责,虚假信息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参加本次公开招聘的资格。
2.报名与现场使用的身份证信息必须一致。
3.本次考试笔试分设多个考点,具体地点待定。
4.参加现场资格审查准备材料:
个人身份证、户口本、学生证、一张2寸免冠彩色照片、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毕业成绩单、英语等级证书及导师签字、学校研究生管理部门盖章的《推荐信》。
以上材料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5.现场资格审查通过的考生,发放准考证。考生持准考证和身份证参加考试。
三、考试时间、内容及注意事项
(一)笔试
笔试时间:3月下旬
笔试地点:待通知
笔试内容:通用知识
笔试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顺序),按参加面试人数与拟招聘人数不低于3∶1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名单。人员名单将通过核查中心网站公告,未进入面试的考生不再另行通知。
(二)面试
面试时间:4月中旬
面试地点:北京
面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专业能力;外语水平;思维、理解、应变、分析、语言表达等综合能力。
(三)注意事项
1.参加考试人员自行携带钢笔或签字笔、2B铅笔、橡皮,笔试时不准携带计算器、字典等。
2.参加考试人员应严格遵守考场纪律,如有违反考场纪律的,一经发现,立即取消报名资格。
四、考察和体检
根据总成绩(笔试占40%,面试占60%)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按招聘岗位1﹕1确定考察和体检人员名单。总成绩第一名的人员考察结果不符合要求的,对总成绩第二名的人员进行考察,但不依次递补。
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
五、聘用及待遇
根据考察和体检结果,确定聘用人员,并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且毕业时取得学历学位证书者,按照相关规定办理入职手续。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期满考核合格后正式聘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不予聘用。
本次招聘的工作人员不占事业编制,不解决北京户口,参照国家公职人员管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缴纳“五险一金”。薪酬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和绩效工资等。
六、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10-87559003,87559011(周一~周五8:30~16:00)
联系人:付老师,张老师
监督电话:010-87559018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食品药品审核查验中心
2017年2月10日
附件: 推荐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