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时间:10月10日——14日,其间对本人或他人材料、统计结果有疑义的同学可于工作时间到研究生处504办公室查询,情况属实即予以更改。公示期过则不再接受任何形式查询。
申报材料详情及我校设立的奖学金名项详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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