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条件:
1、被学校认定为贫困生的在籍研究生;
2、药学、药剂学、药物分析学、药物化学和制药工程专业三年级硕士研究生;
3、受助学生须明确毕业后前往黄海制药工作,与企业签订就业意向协议书,如果学生毕业后不选择黄海制药,须返还所获助学金。(注:受资助学生与企业需另行签订就业意向协议,双方自行承担违约责任,学校不承担违约责任。)
申报原则:
1、违反法律、法规或校纪、校规受处分者,不得参加助学金的评定;
2、在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考核中不及格者,不得参加助学金评定;
3、上一学年无故不参加学校要求的活动者,不得参加助学金的评定;
4、根据学生日常表现,学院不推荐者不得参加助学金的评定;
5、助学金与企业奖学金不可兼得。
评审办法:
1、参照奖学金评审办法,以发表文章影响因子计算排名评选;
2、在均无文章发表情况下,按选课成绩计算学分绩,计算方法如下:
百分制
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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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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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4-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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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9-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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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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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9-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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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4-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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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9-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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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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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9及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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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绩绩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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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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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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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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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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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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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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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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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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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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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绩绩点*课程学分)
平均学分绩=————————————
∑课程学分
申报程序:
1、下载并填写“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
2、准备发表文章原件及复印件(文章目录及首页)并计算影响因子,准备研究生成绩单并计算学分绩;
3、10月22——26日工作时间,持本人学生证及申报材料到研究生处504办公室申报,逾期未申报者不论原因不再接收;
4、研究生处审核资格,将合格者报企业备选,企业面试确定获奖者名单。
助学金名额额度:
硕士生2名,5000元/学年/人
联系人:武老师
联系方式:23986093
研究生处
2012年10月18日
附件: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