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大力推进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依照辽宁省2013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名额分配方案及《沈阳药科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管理办法(暂行)》、《沈阳药科大学研究生企业奖学金评审办法》,结合我校实际,现将2013年研究生国家和企业专项奖学金工作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和企业专项奖学金评审工作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是国家面向优秀研究生设立的最高荣誉奖项;是全面提高研究生教育培养质量,大力推进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的有效手段;是实施科教兴国和人才强国战略,培养造就拔尖创新人才,建设创新型国家的重要举措。研究生企业专项奖学金,是社会各界为鼓励我校研究生勤奋学习、积极进取而设立的冠名奖学金。各学院要高度重视,广泛宣传,精心部署,按照有关要求,切实做好研究生奖学金各项工作。
二、规范评审程序,严把评审标准
1.认真学习管理办法制定评审细则。
各学院要认真学习学校有关文件,可结合本学院实际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研究生奖学金管理办法细则。
2.建立健全评审组织。
各学院应成立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和企业专项奖学金评审委员会,由主要领导任主任委员,研究生导师、行政管理人员、学生代表任委员,负责本学院研究生奖学金的申请组织、初步评审等工作。
3.确保评审质量。
各学院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创新工作形式,严把评审标准,确保获奖学生的优秀质量,国家奖学金与企业专项奖学金不可兼得。
三、申请者范围
2-3年级硕士、博士研究生。硕博连读(1年级)的研究生不能参加国家奖学金评审,硕博连读1年级参加企业奖学金评审时按硕士生申报(填写学号时请注明);未在学校规定期限(9月9日——9月18日)内交齐当年学费和住宿费的研究生不可申报奖学金。
四、申报原则:
参照《沈阳药科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管理办法》、《沈阳药科大学研究生企业奖学金评审办法》中相关原则进行申报。
五、名额分配情况
待上级文件下发后另行通知。
六、及时汇总报送材料
各学院要及时汇总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及企业奖学金的评审结果并报送评审材料。
报送材料:1、《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纸质版
2、《博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汇总表》电子版
3、《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汇总表》电子版
4、《2013年国家奖学金、企业奖学金汇总表》电子版
报送时间:2013年10月25日17:00前
联系人:曲远芳
联系方式:024-23986100;Email:yuanfangqu@126.com
2013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