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体二、三年级研究生同学:
由于近期有新增企业奖学金,上次未申报奖学金的同学可于10月29日至10月31日申报,申报条件与第一次申报相同,但最后评定时以第一次申报者为先。
申报地点:研究生处502办公室 联系人:武晓娜
TEL:6093(申报时需带文章原件及复印件)
另外,请第一次申报奖学金的同学于11月3日——11月5日带申报奖学金文章原件到研究生处进行核实,未来核实者取消评选奖学金资格,外地同学可由其他同学代替核实。
注:1、前来核实文章的同学需带本人学生证
2、未经学校同意外出实验者将取消评选奖学金资格
研究生处
2008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