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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药科大学优秀研究生、优秀研究生干部、优秀班级评选细则

作者:研究生处 来源:本站原创 浏览: 发布时间:2008-10-17 09:43:22 【字体:

    为了鼓励研究生勤奋学习,积极进取,客观评价研究生的学术水平和工作业绩,也为了规范我们的奖励制度,特做如下规定。
一、评选范围:
1、具有沈阳药科大学学籍的研究生(2008级新生除外,但2008级直博的博士生可以参评)均有资格参与评选。
2、凡在本学年受处分或仍在处分期内者不能参与评比。
二、评选条件:
1、评选硕士二年级的优秀研究生,以上学年课程学习的成绩为主,平均各科成绩在 85分以上。
2、评选其他年级优秀研究生,均以在学期间在正式期刊上发表论文的影响因子大小来决定。
三、评选时间:2008年10月20日至2008年10月29日
四、评选比例:
优秀研究生不超过参评学生总数的10%
优秀研究生干部不超过学生干部总数的20%
优秀班级不超过参评班级总数的20%
评选名额严格控制,宁缺勿滥。
五、评选方法:
1、优秀研究生,根据成绩或文章排序,本人提供材料,由各班班委,根据评选条件推举候选人名单,经全班同学投票评选,学院领导审核,报研究生处复审。
2、各学院优秀研究生干部由本学院根据评选条件讨论确定人员名单(本次按原班级评选);校研究生会干部参加优秀干部的评选,由校团委根据评选条件讨论确定人员名单,报研究生处审查。
3、优秀班级依据条件和比例,由班级提交申请及事迹材料,经学院审核,上报研究生处复审。
4、个人、集体评选结果经各学院审核后,上报研究生处(经研究生处复查发现不符合条件者,取消该名额,并不允许补报),最后上报主管校长批准。
六、表彰和奖励:
1、学校召开表彰大会,对受表彰的个人分别授予相应的荣誉称号,颁发荣誉证书,填写先进个人登记表,记入本人档案,并给予适当的物质奖励。
2、优秀班级颁发奖状,并发放奖金,公布班长姓名。
3、凡受表彰的集体和个人,在校园网上予以公布。
七、注意的问题:
1、优秀研究生与优秀研究生干部不可以兼评
2、各学院评优秀研究生的指标,可以在学院内,年级之间、专业之间串换使用。
3、2008级直博研究生可以参评(其他2008级新生不参评),按成绩或论文评均可。
4、成绩计算满28学分后,多选的课程,低分可以不算,鼓励多学习课程。合格、优秀全按85分计算。
5、理科基地学生达到14学分,方有资格参评。
6、在职的研究生不参评,在国外、外地的研究生不参评
沈阳药科大学研究生处

2008年10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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