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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沈阳药科大学优秀研究生、优秀研究生干部、优秀研究生干部标兵的通知

作者:研究生处 来源:本站原创 浏览: 发布时间:2009-10-30 10:40:56 【字体:

    为了鼓励研究生勤奋学习,积极进取,客观评价研究生的学术水平和工作业绩,也为了规范我们的奖励制度,特做如下规定。
一、评选范围:
1、具有沈阳药科大学学籍的研究生(2009级新生除外,但2009级直博的博士生可以参评)均有资格参与评选。
2、凡在本学年受处分或仍在处分期内者不能参与评比。
3、未按期缴纳学费宿舍费,无故不参加集体活动者不能参评。
二、评选条件:
1、以学院推荐为优先条件
2、评选硕士二年级的优秀研究生,可以上学年课程学习成绩为主,平均成绩优良。
3、评选其他年级优秀研究生,可以在学期间在正式期刊上发表论文的影响因子大小来决定。
三、评选时间:11月2日至11月6日     公示时间:11月9日-11月13日
四、评选比例:
优秀研究生不超过参评学生总数的10%
优秀研究生干部不超过学生干部总数的20%
优秀研究生干部标兵需在优秀研究生干部中产生
评选名额严格控制,宁缺勿滥。
五、评选方法:
1、优秀研究生,若需要根据成绩或文章排序,本人提供材料,由各班班委,根据评选条件推举候选人名单,经学院领导审核,报研究生处复审。
2、各学院优秀研究生干部由本学院根据评选条件讨论确定人员名单;校研究生会干部参加优秀干部的评选,由校团委根据评选条件讨论确定人员名单,报研究生处审查。
3、优秀研究生干部标兵,由本人提交申请及事迹材料,经学院审核推荐,上报研究生处复审。
4、评选结果经各学院审核后,上报研究生处(经研究生处复查发现不符合条件者,取消该名额,并不允许补报),最后上报主管校长批准。
六、表彰和奖励:
1、学校召开表彰大会,对受表彰的个人分别授予相应的荣誉称号,颁发荣誉证书,填写先进个人登记表,记入本人档案,并给予适当的物质奖励。
2、凡受表彰的研究生,在校园网上予以公布。
七、注意的问题:
1、优秀研究生与优秀研究生干部不可以兼评
2、各学院评优秀研究生的指标,可以在学院内,年级之间、专业之间串换使用。
3、2009级直博研究生可以参评(其他2009级新生不参评),按成绩或论文评均可。
4、成绩计算满28学分后,多选的课程,低分可以不算,鼓励多学习课程。
5、在职的研究生不参评,在国外、外地的研究生不参评
 
沈阳药科大学研究生处
2009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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