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大主站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联系我们
 
您当前位置: 沈阳药科大学研究生教育网 >> 学科建设 >> 学科动态 >> 浏览文章

关于核实我校2015年“辽宁省高等学校一流特色学科”绩效考核材料的通知

作者:佚名 来源:本站原创 浏览: 发布时间:2016-04-08 09:16:31 【字体:

 

各学院:

根据《沈阳药科大学“辽宁省高等学校一流特色学科”建设经费管理办法(试行)》(沈药大校字[2015]5号)文件要求,学校将对“辽宁省高等学校一流特色学科”2015年绩效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和资助,经学科建设办公室对各学院上报材料进行仔细核实,现将初审结果反馈给学院,请组织申报人对材料进行核实,学校将按最终核实结果给予资助。现就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1.绩效材料有效统计时间:仅统计学科现有在职人员201511-1231日期间新增成果,成果认定时间以批准部门下发的批准文件与合同书为准。

2.SCI高被引论文2015年度暂不资助,待2016年第四轮学科评估结束后根据情况在2016年度给予资助。

3.SCI论文以刊出时间为准,必须以“沈阳药科大学”为第一通讯单位、学科在职人员为第一作者或第一通讯作者发表,共同第一作者或共同通讯作者成果均分;IF2的文章不在资助范围。

SCI论文的刊出时间、作者署名和第一通讯单位署名等界定均以“Web of Science”可检索到的结果为准(校内访问网址:http://www.webofknowledge.com)。

4.资助的教材仅限于教育部下发文件中的“十二五”规划教材,专著根据著者数量等实际情况均分。

5.SCI高被引论文外,其他成果只资助一次。

6.各学院将初审结果反馈至每位申报教师,并将涉及各学院的材料打印并经签字确认无疑义后,于413日将材料返回学科建设办公室(老科研楼502)。

联系人:杨建军

联系电话:23986090

附件:沈阳药科大学2015年“辽宁省高等学校一流特色学科”绩效材料核实清单(已发至各学院)

 

学科建设办公室

201648

 

 


注册地址:辽宁省沈阳市沈河区文化路103号 邮编:110016
通信地址:辽宁省本溪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华佗大街26号 邮编:117004
     办公地点:南校区行政楼二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