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6年辽宁省博士及专业学位硕士授权点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根据辽宁省学位办文件通知要求,我省现已启动2016年全省博士、硕士学位授权学科及专业学位授权类别动态调整工作,各学校根据情况自主调整现有学位点,并申报由省学位办统筹调整的学位点,全省名额为博士一级学科1个、专业学位授权点(工程硕士领域)5个。请各学院高度重视,从学校和学院学科建设长远发展的角度,做好此次增列学位点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通知如下:
1.务必认真研读中央7号文件和辽宁省学位办文件精神,契合文件要求,申请增列的学位点务必要“符合辽宁省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优势突出、特色鲜明、对辽宁老工业基地产业发展起到支撑作用”,填报学科材料务必按照申报表的要求进行填写,找准要点、写出亮点。
2.日程安排
5月19日,各学院上报《增列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简况表》或《增列专业学位授权点申报材料》电子版;
5月23日左右,学校召开会议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
5月30日前,各学院上报根据学校评审意见修改完善后的申报材料;
6月初,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申报材料;
6月10日前,学校统一组织申报材料并上报辽宁省学位办。
联系人:杨建军
联系电话:024-23986090
电子邮箱:shenyaoxueke@126.com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振兴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的若干意见(中央7号文件)
http://cpc.people.com.cn/n1/2016/0427/c64387-28307018.html
附件:上级文件及有关申报表格
学科建设办公室
2016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