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大主站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联系我们
 
您当前位置: 沈阳药科大学研究生教育网 >> 学科建设 >> 学科动态 >> 浏览文章

关于进一步做好我校增列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申报工作的通知

作者:佚名 来源:本站原创 浏览: 发布时间:2013-11-29 10:48:31 【字体:

 

 

有关学院、部门:

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增列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审核工作已经正式开始,按照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开展增列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审核工作的通知》(学位[2013]37号)要求,本次学位授权审核工作坚持“服务需求、深化改革、动态调整、保证质量”的基本原则。现就进一步做好增列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申报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材料准备

1.撰写论证报告

参照《新增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基本条件》(见附件2),撰写学位点论证报告,主要内容包括:从人才需求和招生计划、培养目标定位、培养方案和培养方式、质量保障条件以及自身的优势与特色等方面就增列本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的必要性和可行性进行论证,同时还须就与行(企)业合作的状况做出说明。论证报告限5000字以内。

各申报点要抓紧讨论和分析辽宁高校已有布点情况,主动了解兄弟高校发展硕士专业学位重点领域和申报工作动态,围绕服务社会需求特别是从辽宁产业结构布局、经济转型升级对高层次人才的迫切需要角度围绕拟申报的类别(领域),体现辽宁特色、学校特色和支撑学科特色。

2.拟订培养方案

培养方案拟定要求:请根据各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的指导性培养方案,结合本单位办学特色制定培养方案(专业学位类别中分设领域的,需按申报领域分别制定)。培养方案内容应包括培养目标及规格、专业领域、学制和培养方式(全日制、非全日制)、课程设置及学分、实习实践、学位论文、学位授予、就业去向等内容。

结合培养方案的具体内容,还须说明培养方案在体现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规律、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探索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模式等方面的主要特色和创新。建议要围绕课程建设和改革、实践基地建设等环节体现科教互动、产学研结合,注重研究生能力的培养,着力体现与学术型学位的培养方案的区别。

3.填写申请表

请各学院结合现有的学科基础,在建设、论证的基础上,认真填写《2013年增列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申请表》(见附件3),要加强整合,集中力量,实现重点突破。

各学位申报点提交的申报表(见附件3)将作为本次授权审核及取得授权后进行评估的重要依据。

二、工作要求

1.各学院、各部门要高度重视,认真研读文件。拟申报的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必须在充分调研全省现有布局、可能面临的竞争、本学位点存在的问题以及自身优势的基础上精心选定,同时必须符合《增列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基本条件》。

2.各学院、各部门在申报论证过程中,要以服务需求为导向,与行业、企业密切合作,依据基本条件,通过联合组织材料,加强组织论证工作,切实提高申报质量。

要对近五年有影响的专业实践活动与研究成果进行梳理,校内专职教师优先着重考虑具有企事业单位工作实践经历人员;加大实习实践基地建设力度,优先选择与行业内有影响力或示范性的政府部门和企事业单位等机构合作,及时签订合作协议,充分体现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需求,并精心准备好5-10份相关合作协议,同时附有相关合作成果的证明。

3.根据《通知》规定,本次授权审核实行限额审核、总量控制,增列的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数不得超过规定限额,省属普通高等学校的具体增列额度待辽宁省学位办下达书面通知,学校将根据各学位申报点上报材料情况择优推荐。

审核过程中,辽宁省学位办将按照相同或相近专业学位类别组成联合专家组,以公开答辩方式对申请增列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的需求论证、培养方案和支撑条件等进行全面认真评审。专家组成员中有相关全国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委员和实务部门的专家参加。

4.必要时可去已获得相应专业学位授权的高校学习调研。

5.申报材料以学院为单位推荐上报;如申报多个学科,请按先后排序后上报。

6.申报材料所涉及数据均需真实有效,并且能及时提供支撑材料。

三、材料报送

拟参加申报的学院请于125日前将《2013年增列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申报表》(含论证报告、培养方案及说明及简况表)1份(简装)递交学科建设办公室,支撑材料须于1213日前准备完毕。上述有关材料均须学院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电子版发送至yangjianjun510@126.com

联系人:杨建军、杨亚明

联系电话:2398609013609821265

附件:

1、关于开展增列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审核工作的通知(学位[2013]37号)

22013年增列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基本条件

32013年增列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申请表

42013年增列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汇总表

5、关于印发《硕士、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发展总体方案》、《硕士、博士专业学位设置与授权审核办法》的通知(学位[2010]49号)(参考资料)

 

 下载信息  [文件大小:75.08 KB 下载次数: 次]
点击下载文件:附件.zip

 

 

学科建设办公室

20131129

 


注册地址:辽宁省沈阳市沈河区文化路103号 邮编:110016
通信地址:辽宁省本溪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华佗大街26号 邮编:117004
     办公地点:南校区行政楼二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