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校开展国家重点学科申报工作的通知
按照教育部学位管理与研究生教育司的统一要求和部署,国家重点学科增补工作已经开始,为做好我校新一轮重点学科申报工作,请各个省级重点学科及时下载有关文件:《关于开展国家重点学科增补工作的通知》(教研司[2007]8号)和《关于国家重点学科增补工作报送材料的通知》(学位中心[2007]54号)。严格按照国家重点学科增补工作规定认真组织填写申报材料,于6月18日前将本学科申报材料报送至研究生处学科建设办公室。
联系人:李岩
联系电话:23986090
沈阳药科大学
学科建设办公室
2007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