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学科:
根据《辽宁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申报与高水平大学合作情况和意向的通知》(辽教办发[2009]17号)文件精神,现组织有关学科申报与高水平大学合作意向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1.申报范围
我校现有的药学和中药学一级学科和其他二级学科都参加本次申报。
2.以上各学科合作意向可申报2-3所高水平大学。
3.对与高水平大学合作意向,做出简述,内容包括本校合作学科领域优势特色情况、合作对象情况、已有合作基础或活动和未来四年合作规划等,提纲及要求见附件3。
4.请各学科填写《汇总表》(附件2)及《与高水平大学合作意向及规划简述》(具体要求见附件3),于2009年3月22日前, 将两份材料电子版发送至xkjsphu@126.com。
联系人:李岩
联系电话:6090
附件:附件
1.辽宁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申报与高水平大学合作情况和意向的通知
2.沈阳药科大学与高水平大学合作意向汇总表
3.与高水平大学合作意向及规划简述内容提纲及要求
学科建设办公室
2009年0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