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药科大学学科规划建设委员会工作章程
(试行)
一、为进一步加强全校的学科建设,为把学校建设成为高等药学教育领域国内一流、国际有一定影响的多学科、多层次、多形式协调发展的教学研究型大学的发展目标,使学科的规划更加科学、学科的建设更加有序、学科的地位更加突出,确保学科建设的特色和基础,特设立学科规划建设委员会。
二、学科规划建设委员会由学校相关领导及研究生处、校长办公室、教务处、科研处、组织人事部、计财处负责人以及各学院负责人组成。设主任1人,副主任2人,委员若干人。
三、学科规划建设委员会的职能:
1、根据学校发展目标和办学方针,对学科规划建设涉及的重要问题进行审议。
2、根据学校中长期事业发展计划和学科建设规划,审议阶段性和年度学科建设计划。
3、根据学科内在发展规律对学科设置、建设、调整、交叉等方面的重大问题进行审议。
4、审定与学科建设有关的制度、章程,为实现学科建设总体目标提供制度保证。
5、根据高等教育的发展变化和经济建设的需要,对学科建设的超前性问题进行讨论,为学校提供决策支持。
6、负责重大项目的审批以及学校5万元以上设备投入的审批。
四、学科规划建设委员会在研究生处设办公室,日常工作由学科建设办公室负责。
沈阳药科大学
沈阳药科大学学科规划建设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
主 任:吴春福
副主任:毕开顺 程卯生
成 员:陈大为 裴月湖 李野 宋宏锐 赵临襄 李雅娟罗向红
康泉友 李炜芳 程刚
秘 书:程刚(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