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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药科大学学科规划建设委员会工作章程 (试行)

作者:研究生处 来源:本站原创 浏览: 发布时间:2007-05-09 10:36:30 【字体:

 

沈阳药科大学学科规划建设委员会工作章程

(试行)

 一、为进一步加强全校的学科建设,为把学校建设成为高等药学教育领域国内一流、国际有一定影响的多学科、多层次、多形式协调发展的教学研究型大学的发展目标,使学科的规划更加科学、学科的建设更加有序、学科的地位更加突出,确保学科建设的特色和基础,特设立学科规划建设委员会。

二、学科规划建设委员会由学校相关领导及研究生处、校长办公室、教务处、科研处、组织人事部、计财处负责人以及各学院负责人组成。设主任1人,副主任2人,委员若干人。

三、学科规划建设委员会的职能:
    
1、
根据学校发展目标和办学方针,对学科规划建设涉及的重要问题进行审议。

2根据学校中长期事业发展计划和学科建设规划,审议阶段性和年度学科建设计划。

3、根据学科内在发展规律对学科设置、建设、调整、交叉等方面的重大问题进行审议。

4审定与学科建设有关的制度、章程,为实现学科建设总体目标提供制度保证。

5根据高等教育的发展变化和经济建设的需要,对学科建设的超前性问题进行讨论,为学校提供决策支持。

6、负责重大项目的审批以及学校5万元以上设备投入的审批。

四、学科规划建设委员会在研究生处设办公室,日常工作由学科建设办公室负责。
             

沈阳药科大学


沈阳药科大学学科规划建设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

 任:吴春福

副主任:毕开顺 程卯生

 员:陈大为 裴月湖 李野 宋宏锐 赵临襄 李雅娟罗向红

康泉友 李炜芳 程刚

 书:程刚(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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