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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药科大学关于启用“全国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管理工作信息平台”的通知

作者:研究生处 来源:本站原创 浏览: 发布时间:2012-01-14 11:42:35 【字体:

根据国务院学位办《关于启用“全国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管理工作信息平台”的通知》(学位办[2011]70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规范授予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硕士学位的管理体系,我校决定自2012年开始启用“全国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管理工作信息平台”(以下简称“信息平台”)。

信息平台是由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组织开发,通过现代化的信息服务体系,将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工作从提出申请、课程管理、考试管理至学位授予管理的全过程信息纳入全国统一信息平台进行管理。为申请人提供高效信息查询、学位申请注册、课程考试备案、统考考试报名、成绩查询等一系列电子信息服务。此外,自2012年起,信息平台也将用于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全国统考的报名、缴费、打印准考证等考务工作。

我校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人员需按照教育部要求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注册、填报个人信息、上传电子照片、到沈阳药科大学现场确认、采集图像及指纹、签署《诚信承诺书》等。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信息平台使用对象

拟以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的人员(以下简称“申请人”)均须使用信息平台完成相关工作。

(一)申请人须符合以下相关要求

1申请人必须为我校研究生课程进修班学员。

2申请人已获得学士学位并在获得学士学位后工作三年以上,或虽无学士学位但已获得硕士或博士学位者,在教学、科研、专门技术、管理等方面做出成绩,学术水平或专门技术水平已达到所申请学科的硕士学位授予标准,可按现行办法,向学校申请硕士学位。已获得的学士、硕士或博士学位为国(境)外学位的,其所获的国(境)外学位需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二)根据《沈阳药科大学关于授予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硕士学位的规定(修订稿)》沈药大研生字[2011]30规定:

2007年8月以后参加我校研究生课程进修班的学员,自通过资格审查之日起,必须在五年内完成外国语水平和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

(三)已经全部通过外国语水平和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的同等学力人员可以不必进行信息平台的注册及现场确认。

备注:“药学”、“中药学”一级学科目前尚无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

二、信息平台网上注册时间及相关要求

(一)申请人需2012222日前登陆“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中“全国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管理工作信息平台”(http://www.cdgdc.edu.cn/tdxlsqxt/login.shtml?action=forwardIndex)进行注册。

(二)申请人需提交个人基本信息、在学位授予单位所发布的接受同等学力硕士学位的学科专业中选取本人所申请的专业、上传新华社电子版照片(规格见附件)。上传的电子版照片将用于申请人获得硕士学位后的学位证书,不得更改。请申请人务必按照国家要求的规格准备相应电子版照片。备注:“进修班”填写格式为“沈阳药科大学20**级研究生课程进修班”、“深圳/陆总*期班”、“北京*期药事管理班”等,并注明“学号”。

(三)为了避免出现申请人上传的电子版照片不符合学位证书照片规格的情况,请各申请人员到新华社辽宁高校图像采集中心进行采相,获取电子版及纸质版照片。请将新华社所照的电子版照片上传至信息平台,并将全部纸质版照片于2012223日—24日现场确认时交由研究生处保管,用于制作学位证书。

(四)申请人递交申请后,我们会7日内核查申请人的信息是否正确,并退回需要修改的申请人的申请,请申请人务必及时查询反馈信息。

三、现场确认时间、地点及提交材料

(一)现场确认时间:2011年2月23日至2月24日

(二)现场确认地点:沈阳药科大学研究生处老科研楼5楼502室。

备注:深圳地区拟于2月18日在深圳药品检验所办理现场确认事宜;北京地区拟于2月25日和26日两天在北京老教授协会办理现场确认事宜。

(三)提交材料

1、学士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A4纸复印)

2、大学本科学历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A4纸复印)

3、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A4纸双面复印

4、沈阳药科大学研究生课程进修班学员证原件复印件一份(A4纸复印)

5、新华社纸质版照片(8张1寸,4张2寸),可以延迟递交

四、注意事项

(一)电子照片要求:由于国家要求上传“信息平台”的电子版照片跟以后学位证上的照片一致,所以上传的电子版照片须由学位证照片的专门机构新华社高校毕业生图像采集中心提供,并不得进行任何修饰。

(二)申请人在现场确认前须在信息平台上注册并上传合格的个人电子照片。现场确认须本人携带二代居民身份证亲自到场采集图像及指纹,签署《诚信承诺书》,接受现场确认。因本人未到场或携带材料不全,未能进行现场确认,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申请人自负。

(三)待学校对申请人员进行现场确认后,将确认结果录入信息平台,申请人可以通过登录信息平台进行查看审查结果及学校的相关通知。确认通过的申请人可以于3月份通过信息平台报名参加全国统考,选择考试科目和考试地点,并在线支付考试报名费用,下载准考证等(具体时间将在信息平台中另行通知)。申请人应考入场时,除携带二代居民身份证、准考证等证件外,还需进行指纹验证,验证通过后方可入场参加考试。在册申请人在通过学外国语水平和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后,即可通过信息平台向学位授予单位提交论文答辩申请。学位授予单位审核后组织论文答辩。

(四)2012年起,国家将使用信息平台进行同等学力相关的工作。请各申请人员务必加以重视,必须在我校规定的时间进行网上注册和现场确认,我校只进行一次现场确认,无后补。如没有在规定时间完成以上工作,将无法进行外国语水平和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无法获得学位。

(五)自国家学位办启用信息平台后,申请人员的学位申请注册,考试成绩备案,统考考试报名,成绩发布,论文答辩及授予学位的大量工作都会使用到信息平台上的信息。所以,申请人员在信息平台上填写的所有个人信息必须真实准确有效,上传的电子照片以及纸质版照片将用学位证书,因此,申请人员上传的电子版照片必须严格符合国家要求。

(六)申请人员去新华社图像采集中心照相时,电子版照片会当场以光盘形式发放,纸质版照片需要45个工作日后进行发放。为按时完成信息平台注册和新华社电子版照片上传以及现场确认时上交新华社纸质版照片等工作,请各位申请人员自行安排好时间,尽快到当地新华社图像采集中心进行图像采集(沈阳药科大学关于启用“全国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管理工作信息平台”的通知新华社各分社图像采集联络方式.xls),采集时需要提供学校代码10163。

(七)联系电话及联系人

联系电话:02423986093    联系人:杨亚明

         沈阳药科大学研究生处

附               20111227

附件:

电子照片规格

1.电子照片图像样式:

沈阳药科大学关于启用“全国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管理工作信息平台”的通知

2.图像规格:567像素(高)×390像素(宽),头部宽度为248至283像素,头部长度为331 至390 像素,分辨率300dpi,图像文件大小为10kB左右,JPG格式。图像尺寸为48毫米(高)×33毫米(宽),头部长度为28至33毫米,头部宽度为21至24毫米。

3.颜色模式:24位RGB真彩色。

4.要求:近期(三个月内)正面免冠彩色半身电子照片,国家公职人员不着制式服装。照片背景为蓝色。照片要求人像清晰,轮廓分明,层次丰富,神态自然,着深色上衣。

5.电子照片必须由数码相机拍摄,并不得进行任何修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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