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大主站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联系我们
 
您当前位置: 沈阳药科大学研究生教育网 >> 同等学力 >> 同力动态 >> 浏览文章

2012年同等学力全国统一考试温馨提示

作者:研究生处 来源:本站原创 浏览: 发布时间:2012-05-17 16:35:15 【字体:

一、 考试时间:
外国语水平考试时间: 5月27日(周日) 9∶00~11∶30。
学科综合水平考试时间:5月27日(周日)14∶30~17∶30。
二、 准考证下载地址、时间:
同网报地址,即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http://www.chinadegrees.cn)的同等学力报名入口登录下载,5月16日—5月26日期间下载打印。请仔细阅读准考证上的注意事项。
三、 考试时携带有效证件:
考生凭准考证和网上报名所用的有效身份证件(仅指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军人证、港澳台身份证、华侨身份证、外籍护照),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
① 没有准考证,不能参加考试。
② 没有有效身份证件不能参加考试;临时身份证不是有效身份证件。
③ 户籍证明等(即使是贴有本人近照及盖章)不是有效证件。如身份证已遗失,必须补办第二代居民身份证。
四、 其他
1、考前请认真学习《考生守则》和《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新18号令)。遵守考试纪律及考场管理,特别注意的是:根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执行。其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将给予暂停本考试3年的处理。
(1)组织团伙作弊的;
(2)向考场外发送、传递试题信息的;
(3)使用相关设备接收信息实施作弊的;
(4)伪造、变造身份证、准考证及其他证明材料,由他人代替或者代替学生参加考试的。
2、考场中不能带入任何通讯工具。特别容易出错的是把手机带入考场。手机一带入考场,关机为违纪(单科无成绩),开机为作弊(所有科目无成绩)。
3、请考生务必提前了解考点考场情况,遵守考点安排。
 
 
 
沈阳药科大学学位办  
2012-5-17    


注册地址:辽宁省沈阳市沈河区文化路103号 邮编:110016
通信地址:辽宁省本溪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华佗大街26号 邮编:117004
     办公地点:南校区行政楼二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