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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人员进行师生互选和中期考核工作的通知

作者:培养办 来源: 浏览: 发布时间:2017-11-29 15:16:32 【字体:

为了更好地开展我校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的硕士学位申请与授予工作,提升同等学力申请硕士人员的学位授予质量,规范管理,现组织开展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人员导师选定和中期考核工作,相关要求如下:

一、参与师生互选和中期考核的人员

1.计划2018年(包括6月和12月)申请学位论文答辩的人员,必须参加本次师生互选和中期考核。

2.2012年入学,剩余学习年限不足一年,限期申请答辩的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人员(具体名单见附件),必须参加本次师生互选和中期考核。

3.2013年以后入学的已经完成课程学习的在册申请人员。

二、导师资格

全国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网上平台注册的申请学位专业(在下面网址查询http://www.chinadegrees.cn/tdxlsqxt/login.shtml?action=forwardIndex进行师生互选,所选导师须是2017年度经学科办公室审核批准的、具有招收研究生资格的教师。尚未取得指导研究生资格或已退休的教师皆不能选作导师。申请学位专业须与导师招生专业一致。具体导师名单请登录我校研究生教育网(http://grs.syphu.edu.cn/),在“导师工作”栏目下的“导师工作动态”页面查询,导师具体联系方式请在“导师介绍”页面中查询。

三、师生互选流程

请相关同等学力人员登录我校研究生教育网“导师工作”栏查询所申请学位学科的导师信息,自行联系导师,打印下载《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人员师生互选表》,按要求填写,导师和学生本人亲笔签字确定师生互选关系后于2017年12月30日前交至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南校区行政楼240),逾期未提交者,将只能参与2018年以后每年9月份研究生院组织开展的师生互选。

四、中期考核

根据学校要求,从2018年起,同等学力申请硕士人员申请学位论文答辩前,需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中期考核,考核通过6个月以上,方可参加学位论文答辩

请相关同等学力人员登录我校研究生教育网“学位动态”栏查询《关于做好2017年硕士研究生中期考核工作的通知》(http://grs.syphu.edu.cn/info/1031/6205.htm),按要求参加本年度硕士研究生的中期考核并提交相关材料,未参加中期考核的学生只能参加2018年以后每年12月份研究生院组织开展的硕士生中期考核

师生互选工作联系人:严老师

电 话:024-43520100

中期考核工作联系人:顾老师

电 话:024-43520093

地 址:辽宁省本溪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华佗大街26号 沈阳药科大学南校区 行政楼240

邮 编:117004

特别提示:如通过快递提交材料,务必发顺丰快递,其余快递,无法收到。

研究生院

2017年1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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