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大主站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联系我们
 
您当前位置: 沈阳药科大学研究生教育网 >> 同等学力 >> 同力动态 >> 浏览文章

关于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人员进行师生互选工作的通知

作者:曲远芳 来源:研究生院(学科建设办公室) 浏览: 发布时间:2020-09-10 09:38:20 【字体:

 

一、参加师生互选学员范围

已完成高级专门人才研修班课程学习或完成(校内高研班)同等学力全部课程学习的学员。已完成师生互选的学员无须参加。

二、导师资格

学员依据同等学力平台注册的专业选择我校研究生指导教师,所选导师须是当年度经学科建设办公室审核批准的、具有招收研究生资格的教师。尚未取得研究生导师资格或已退休的教师皆不能选作导师。学员申请学位学科须与导师的招生学科一致。符合条件的导师名单请登录我校研究生教育网(https://grs.syphu.edu.cn/info/1066/8260.htm),在“导师工作”栏目下的“导师工作动态”页面查询,导师具体联系方式请在“导师介绍”(http://grs.syphu.edu.cn/yjsjyw.htm)页面中查询。

三、导师选定流程

1.请相关同等学力学员登录我校研究生教育网(https://grs.syphu.edu.cn)“导师工作”栏查询所申请学位学科的导师信息,自行联系导师,打印下载《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人员师生互选表》,按要求填写并签字。

2.时间要求:2020年9月30日截止。逾期未提交者,参加下年度开展的师生互选。

3.报送方式(两种报送方式均可):

(1)导师电子签名的PDF版(文件命名为“学号-姓名-所选导师姓名”)师生互选表发送至邮箱:shenyaogaoyan@126.com;

(2)手写签字纸质版师生互选表可顺丰快递邮寄或直接交至如下地址:

辽宁省本溪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华佗大街26号沈阳药科大学行政楼232室

联系人:曲老师 电 话:024-43520088   邮 编:117004

注:请务必顺丰快递邮寄!

研究生院

2020.09.10


注册地址:辽宁省沈阳市沈河区文化路103号 邮编:110016
通信地址:辽宁省本溪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华佗大街26号 邮编:117004
     办公地点:南校区行政楼二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