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近期将启动博士生、硕士生指导教师遴选工作,申请具体条件请参照《沈阳药科大学遴选博士生指导教师实施细则》(沈药大研字[1996]第08号文件)和《沈阳药科大学遴选硕士生指导教师实施办法》(沈药大研字[1997]第05号),请符合申报条件的老师进行预填表,并按以下要求事先准备好申报材料。
1.申请博士生导师需提交简况表及相关材料复印件,简况表和所附相关材料复印件装订成册,装订时需编写目录,“简况表”在前“所附相关材料复印件”在后一式七份,另需单独提交一份简况表存档。
2.申请硕士生导师需提交简况表及相关复印件各1份(不需要装订)。
“申请增列指导教师简况表”最新版本可在附件中下载。
联系人:李岩
联系电话:239860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