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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研究生导师更新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专家信息的通知

作者:研究生处 来源:本站原创 浏览: 发布时间:2011-04-08 17:13:06 【字体:

各位研究生导师:
    为更好地开展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专家评审与咨询工作,经商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决定对国家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专家库进行更新。根据文件要求现将我校专家信息更新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更新范围
    专家范围:我校专职人员中具有高级职称(包括正高职、副高职)的博士研究生导师和硕士研究生导师。
二、更新内容
    需要更新的内容主要包括专家的基本信息、学科专业和联系方式信息,详见《专家信息简况表》。
1.2007年我校根据国家要求采集过一次专家库信息,2007年以前评的研究生导师,只需更新本人《专家信息简况表》中已有信息,2008以后评的导师需要填写空白《专家信息简况表》采集信息。
2.专家从事的学科代码及名称,请登录沈阳药科大学研究生教育网学科建设中学科设置栏目下的“学科门类及代码统计表查询”
3.若专家从事的学科领域不只属于一个二级学科,最多可以填写两个学科,我校各分科委员会委员所在的学科应列为本人第一学科。
4.按国家有关财务规定,发放评审费等需提供居民个人身份证号,故本次专家库更新需采集专家个人身份证号或军人军官证号等。
三、更新方法
    请各位研究生导师4月14日前到所在学院办公室,找研究生秘书处,领取本人的《专家信息简况表》,更新或填写本人信息,确认信息无误并签名后交回研究生秘书处。
 
各学院研究生秘书联系方式如下:
 
学院
研究生秘书
电话
办公地点
药学院
贾玥
23986252
新科研楼4楼
制药学院
劳佳
23986396
主楼3楼
生命学院
王丹
23986703
主楼4楼
中药学院
陶丽丽
23986462
新科研楼7楼
管理学院
刘建魏
23986075
机关楼2楼教务科
                              研究生处
                                 2011年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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