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学院、各部门:
根据《沈阳药科大学博士研究生导师年度招生资格审定工作实施办法(试行)》(沈药大校字[2014]20号)文件要求,我校从今年起开展博士研究生导师招生资格年度审定工作,拟于2015年招收博士生的导师需提出申请且通过审核后方可招生。经导师本人申请,学科和学院审核同意,学校初步审定后,现将符合条件的拟于2015年度招收博士研究生的校内导师材料进行公示。
如有异议,请于2014年9月18日下班前与学科建设办公室联系。
公示地点:老科研楼五楼
公示时间:2014年9月16日—18日
联系人:杨建军
联系电话:23986090
E-mail:yangjianjun510@126.com
学科建设办公室
2014年9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