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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我校2020年度研究生导师招生资格审定工作的通知

作者:曲远芳 来源:学科建设办公室 浏览: 发布时间:2020-06-22 09:36:06 【字体:

 

各学院:

为进一步深化研究生综合教育改革,不断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落实我校研究生导师立德树人职责管理工作,加强研究生导师队伍建设,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决定开展2020年研究生导师招生资格(2021级研究生招生)审定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工作要求

1.考虑疫情期间特殊情况,具有招收2020级博士、硕士和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资格的导师(见附件1),如本人招生学科不变且符合招生资格基本条件(见附件2),经所在学科、学院同意,可不提交《沈阳药科大学××研究生招生资格审定申请表》,直接取得相关学科招生资格。

2.与2020级博士、硕士和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学科相比,导师本人招生学科有增加或删减的,需报学科、学院审核同意,填报《2020年导师年审工作信息汇总表》(附件3),其中新增招生学科的导师需填报《沈阳药科大学××研究生招生资格审定申请表》(附件4)。

3.所有拟申请2021级研究生招生资格的导师,均需按教育部学位中心要求填报《专家信息汇总表》(附件5),因信息填报不及时、不完整而影响学校报送教育部学位中心专家信息库工作的,视为主动放弃2021级研究生招生资格。

二、注意事项

1.导师招收学科数量要求

导师招收学术型研究生的学科(含博士、硕士)累计不超过2个(总计17个,见附件6),其中在与学术型硕士招生专业对应的专业学位硕士类别(方向)招生的视为同一个学科;在与学术型硕士招生专业非对应的专业学位硕士某一类别(方向)单独招生的视同跨一个学科。

“药学”按二级学科管理,即药学一级学科下设的二级学科算一个“学科”;中药学、化学、生物学、化学工程与技术、工商管理、食品科学与工程等六个学科按一级学科管理,即在这六个一级学科下设的二级学科中招生专业不超过两个的,都算一个学科。

2.新增跨学科招生资格认定

我校在岗教师如有必要进行跨学科招生时,应在本人第一个学科完整地培养过一届研究生,并在第二学科有稳定的研究方向,取得突出的研究成果。跨学科申请招生还需填写申请表(附件7)并经所跨学科及招生学科所在学院审批。

3.兼职导师招生资格

(1)兼职导师申请招生须在学校兼职教师聘期之内且需指定校内联系导师。在招生学科同意先进行招生资格认定的前提下,超出聘期的兼职导师需于2020年9月30日前完成续聘手续,即将超出聘期的兼职导师需于聘期结束前一个月完成续聘手续。超期或即将超期的导师名单及续聘相关事宜见附件8。

(2)兼职导师基本条件原则上不能低于校内导师的基本要求。

(3)兼职导师原则上只在一个学科招生,不允许“博硕兼招”。

(4)除国家级人才称号获得者或对本学科建设发展建设确有重要支撑作用的兼职导师,年龄一般不超过56岁。

(5)除学校文件明确规定外,其他情况和具体要求可由兼职导师招生学科及学院决定。

4.填报材料中,近三年是指“2017年1月1日以来”,近五年是指“2015年1月1日以来”。

三、研究生导师立德树人职责考核

各学院根据《沈阳药科大学研究生导师立德树人职责管理暂行办法》(附件9),对本学院研究生导师进行考核。考核结果分为通过、不通过两个等级,不通过导师名单一并填入《2020年导师年审工作信息汇总表》(附件4)上报,未上报名单的学院视为全部通过。

四、工作程序

各有关学院根据实际情况成立研究生导师招生资格审定工作小组,自主确定工作流程和审核方式。具体程序和时间要求如下:

1.2020年6月24日前,各学院确认导师名单,在原有名单基础上进行增减;汇总新增导师填报的《沈阳药科大学××研究生招生资格审定申请表》、《2020年导师年审工作信息汇总表》,并对有关材料进行初审。

兼职导师通过其校内联系人提交至申请招生学科所在学院负责导师年审工作的老师。

2.2020年6月29日前,各学院将核实无误的新增人员《沈阳药科大学××研究生招生资格审定申请表》、《2020年导师年审工作信息汇总表》等有关材料以招生学科为单位分类,分别送交相关招生学科所在学院工作人员汇总后报至招生学科(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进行审定,并由学科提出意见。

3.2020年7月3日前,各学科(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将审定后的《申请表》及《2020年导师年审工作信息汇总表》等材料返回招生学科所在学院,由学院对申请者的材料进行审定。

4.2020年7月7日前,招生学科所在学院将审定后的《2020年导师年审工作信息汇总表》、《专家信息汇总表》电子版以学院为单位发送至指定邮箱。新增人员的《沈阳药科大学××研究生招生资格审定申请表》、《跨学科指导研究生申请表》纸质材料报送至学科建设办公室(行政楼232)。

联系人:曲远芳 024-43520088 18341445700

        杨建军 024-43520090 18341445800

E-mail:shenyaoxueke@126.com

附件:1.招收2020级研究生导师名单

      2.沈阳药科大学研究生招生资格审定有关文件

      3. 2020年导师年审工作信息汇总表

      4.沈阳药科大学××研究生招生资格审定申请表

      5.专家信息汇总表(所有人需填报)

      6.沈阳药科大学招生学科情况

      7.沈阳药科大学跨学科指导研究生申请表

      8.超期或即将超期导师名单及续聘相关事宜

      9.沈阳药科大学研究生导师立德树人职责管理暂行办法

学科建设办公室

2020年6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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