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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验室安全教育基础知识

作者:佚名 来源:本站原创 浏览: 发布时间:2014-06-12 10:01:39 【字体:

 

一.实验室基本安全的维护

1. 实验室用水安全:

水龙头或水管漏水时,应及时地修理; 下水道排水不畅时,应及时地疏通。

冷却水:上水管与水龙头的连接处及上水管、下水管与仪器或冷凝管的连接处必须用管箍夹紧;

下水管必须插入水池的下水管中。

人离开,水要关掉。

2.实验室用电安全:

电器、电线的老旧,易造成漏电事件或因电线走火引发火灾。

连线:仪器连线必须使用带有接地的三根线的护套线,不可使用普通的塑料绞线。严禁私拉乱扯。

接地:仪器应有良好的接地,提高仪器的稳定性及安全系数。

维修:维修仪器时必须切断电源,方可拆机修理。

人离开实验室,正在反应的搅拌器,应将搅拌速度调小(晚上用电器少,速度加快,易打破或打翻反应瓶,引发安全问题),其它电器,一律检查关闭。

3.实验室气体安全:

搬运:搬运或转动钢瓶时,要用推车,不得用手执着开关阀移动。

气瓶要远离热源;避免曝晒和强烈振动; 所有气瓶都必须有铁链等保护,避免气瓶翻到伤人。

气瓶内的气体不可用尽 (惰性气体:应剩余0.05MPa以上压力的气体。可燃气体:应剩余0.2Mpa以上压力的气体。氢气:应剩余2.0MPa以上压力的气体)

4. 实验室用火安全:

严禁在开口容器或密闭体系中用明火加热有机溶剂。

金属钠严禁与水接触,废钠通常用乙醇销毁。

不得在烘箱内存放、干燥、烘焙有机物。

使用氧气钢瓶时,不得让氧气大量溢入室内。

操作大量可燃性气体时,应防止气体逸出,保持室内通风良好,严禁使用明火。

禁止在实验室、学习室内吸烟或使用明火,禁止乱拉电线。

定期检查消防器材。未经许可,禁止擅自移动。

禁止使用电炉、电热器等有明火的电器。

二.基本化学药品的性质和防护

1)毒性:

大多数化学药品都有不同程度的毒性。有毒化学药品可通过呼吸道、消化道和皮肤进入人体而发生中毒现象。醇、醚等有机物对人体有不同程度的麻醉作用;卤代烃有损肝肾而胺类化合物有损造血功能。三氧化二砷、氰化物、氯化高汞等是剧毒品,吸入少量会致死。

防毒:实验前应了解原料与产物的毒性,尽量在通风橱中做实验。

实验时应配代防护眼镜,手套,穿实验服甚至使用防毒面具。

实验操作要规范,处理好有毒废液,离开实验室要洗手。

剧毒药品如汞()、镉盐、铅盐等应专柜保管,有使用记录。

2)易燃性:

乙醚、酒精、丙酮、二硫化碳、苯等有机溶剂易燃,实验室不得存放过多。金属钠、钾、铝粉、镁粉、黄磷以及金属氢化物要注意使用安全, 要用惰性气体保护。

可能起火的情况:1. 电器发热或短路(变压器, 熔点仪等); 2. 明火(火柴, 打火机等); 3. 易燃气体药品泄漏或试剂瓶意外破损等;4. 夏日高温天气使得低沸点的溶剂如乙醚、石油醚、丙酮等自然挥发,当达到其闪点时,易出现起火燃烧。闪点:易燃性溶剂的表面蒸气与周围空气混合至饱和,当一明火源出现时发生瞬时的闪火,此时的溶剂温度即为闪点。

防火:注意实验室内的通风,严禁吸烟,常检查电线是否破损。

万一着火,应冷静判断情况,采取适当措施灭火;可根据不同情况,选用沙、干粉或CCl4 灭火器灭火。

火焰过大, 难以控制, 应及时离去报火警:119

3)易爆炸性:

氢、乙烯、乙炔、苯、乙醇、乙醚、丙酮、乙酸乙酯、一氧化碳、水煤气和氨气等可燃性气体与空气混合至爆炸极限,一旦有明火诱发,极易发生爆炸;预防:保持室内通风良好。当大量使用可燃性气体时,应严禁使用明火和可能产生电火花的电器;过氧化物、高氯酸盐、叠氮铅、乙炔铜、三硝基甲苯等易爆物质,受震或受热也可发生爆炸。

防爆:注意药品的使用说明,使用时轻拿轻放,远离热源。实验时应用防爆罩具与面罩并戴厚橡胶手套。高温封闭体系的反应后处理时要降至室温。

4)腐蚀性:

液氮、强酸、强碱、强氧化剂、溴、磷、钠、钾、苯酚、醋酸等物质都会灼伤腐蚀皮肤;

防腐:应注意不要让皮肤与之接触,尤其防止溅入眼中。预防:防护眼镜,实验服,手套等。及时清洗伤处, 简单护理, 看医生。

. 实验室病原微生物安全

1.切实提高其生物安全意识,掌握必备的知识和技能,对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进行科学评估,完善应急预案并进行演练,确保发生安全事故后能够及时妥善处置。

2.重点做好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菌(毒)种及样本保藏、运输和实验活动的监督管理。

3.加强菌(毒)库安全保卫工作,严防在运输、储存中被盗、被抢、丢失、泄漏等事故发生,确保万无一失。

4.加强对涉及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菌(毒)种及样本的人员进行教育、培训和准入管理,切实提高其生物安全意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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