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事管理与法规》补课通知
各位研究生:
《药事管理与法规》原定于第13、14周周三晚上9-12节补两次课,现因授课老师要求改为第13周周三、周四晚上9-12节补两次课,上课地点新十,特此通知。
研究生处
2008年1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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