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沈阳药科大学2012年博士复试录取事宜的通知
我校2012年博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及硕博连读报名、选拔工作已顺利完成,现已进入复试、录取阶段。各专业招生名额、硕博连读选拨、统考考生复试名单由学校及各分科委员会本着公平公正、择优录取的原则确定。录取通知书及调档函等我处将于6月中下旬发放,具体时间及安排网上另行通知。
一、统考
统考考生分数线原则上为总分不低于180分,单科不低于45分.
获得复试资格的考生,请下载附件三-博士复试通知单,并与导师联系复试事宜,我处不再统一组织复试。请将复试通知单、学费收据复印件(公费生无需提交)、定向/委培协议书(无定向委培单位的考生无需上交)于5月11日前返回(交送、邮寄均可)研究生处招生办公室,同时请按照附件二-缴费说明的要求缴纳学费及住宿费。逾期不返回复试通知单或自费生未缴纳第一年学费,且无任何情况说明的,按自动放弃录取资格处理。
二、硕博连读
获得硕博连读资格的考生,请按照附件二-缴费说明的要求缴纳学费及住宿费,自费生未缴纳第一年学费,且无任何情况说明的,按自动放弃录取资格处理。
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咨询电话(传真):024-23986093
联系人:顾丽娜
通讯地址:110016 沈阳市沈河区文化路103号
沈阳药科大学研究生处研招办